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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万云一行到邹平市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3-07-11 09:26:27 来源:大众网滨州


(相关资料图)

大众网记者 韩金枝 滨州报道

近日,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万云到邹平市检察院调研。滨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体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牛向阳,邹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段书国,邹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温健陪同调研。

蒋万云一行实地查看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综合检察服务大厅、综合办案区和案件管理中心。

座谈会上,蒋万云一行听取了邹平市检察院近年来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事心双解和为贵”刑事检察办案机制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政治建设要抓得紧,深入推进党建业务相融合,创新开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工作,服务大局成效显著。司法理念转变快,注重“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试点工作富有特色,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队伍建设措施硬,切实突出绩效考核评价导向,高度重视检察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明显提升。

对于下一步工作,蒋万云指出,要充分认识“事心双解和为贵”刑事检察办案机制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从犯罪结构发生变化的角度出发,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新时代检察理念紧密结合,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转变。

蒋万云强调,要辩证认识试点工作的目的和作用,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观念,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案件事实和证据出发,作出罪责刑相适应的处理结果,实现公平正义。

蒋万云要求,要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通过提前介入、案件联审、联席会议等方式,将审判中的采用证据、认定证据标准向公安机关传导,推动提高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水平。

王体功强调,邹平市检察院要在目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试点工作的适用范围,充分借助社会调解资源力量,加快提升干警群众工作能力,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扩大试点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段书国指出,“事心双解和为贵”刑事检察办案机制是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法治昌明社会的有效举措。邹平市检察院作为全省试点单位,要立足工作实际,积极稳妥探索实践,力争形成富有邹平特色的工作成果,为全省试点工作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邹平模式”。

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鲁统富、滨州市检察院派驻北海检察室主任徐珊珊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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