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亩“草窝子”重为“生金地” 这个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国有土地是宝贵资源关乎国计民生,关乎公共利益,然而土地闲置时有发生,如何才能不让土地“抛荒”,让每一寸土地生金吐银?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四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以下简称扬州经开区检察院)督促整治闲置国有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一宗已平整后的地块,拟挂牌出让
2021年10月,扬州经开区检察院在摸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线索过程中,发现1宗地块闲置许久。该院随即对全区国有土地出让后用地情况进行调研。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扬州经开区始建于1992年,2009年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上海都市圈和南京经济区结合部,区域优势明显,在地方经济总盘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园区质效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经开区“二次创业”的鼓声擂响,个别土地闲置或低效利用的问题亟需治理。其中,有5宗计326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一直未得到有效开发或利用,有些地块已经长成了“草窝子”。
经进一步走访调查,检察官获悉这5宗地块“抛荒”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土地规划、国家政策调整原因,也有企业自身原因。比如某企业取得其中1宗地块的使用权后,仅完成了一期项目建设,因国际贸易形势变化,公司经营受到冲击,项目陷入停滞,土地就此荒废。
为找准问题症结,探索检察监督和能动履职的融合路径,该院调查走访20余次,查阅用地企业资料100余家,并检索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形成《关于闲置低效土地处置情况的研判报告》,提交区党工委,得到高度重视。
2022年1月,由扬州经开区检察院和区自然资源、招商、工业和信息化等职能部门及相关产业园、乡镇街道等参与的区闲置产业用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经开区土地整治攻坚战启动,并确立了“一地一策,分类处置”的工作原则。对于闲置土地,通过回收、置换、变性、嫁接重组、合作开发等措施予以盘活;对于低效土地,通过上争政策、内抓协调、外引资源、增资技改,推动企业降本提效。
“国土资源事关国计民生,事关公共利益。”本着这一理念,扬州经开区检察院的个案跟进、类案延伸、协同共治也积极推开。2021年12月,该院对相关线索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022年2月,向区自然资源、招商、工信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案涉326亩闲置土地启动调查程序,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
鉴于326亩土地闲置系市场、企业、政府多种因素叠加形成,符合协议收回的条件,目前,属地政府已与所涉企业逐一签订了回收协议,并制定了再投资开发计划盘活土地。
为建立健全国有土地出让后被闲置的发现与整治机制,2022年4月,经开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携手,推动经开区管委会出台了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规范性文件,并成立自然资源部门、招商部门等23家单位在内的闲置产业用地处置工作专班。让国有土地生金吐银,成为扬州经开区的常态蓝图和共同足音。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陶善工